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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午,肖阿姨想强行进入屋内,她的大女儿极力阻拦,目击者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。肖阿姨拿出两份法院的判决书,一份是1990年的,法院认为她提供出资建房的证据不足,判定她不能获得房子的产权,一份是2007年的,法院依然认为她没有房子的产权。但肖阿姨说,“就算我没有产权,现在我没有地方住了,难道连居住权都没有吗?”
前夫邓先生称,法院已经判决房子不归前妻,“这个房子也不是我的,是我弟弟的。”他拿出了房产证,上面的名字的确不是他。肖阿姨的大女儿称,母亲没有照顾过她们姐妹,离开17年才想回来是不可能的。